国务院办公厅:将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2017-07-26 01:37:30 来源:新京报(北京)据中国政府网消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25日公布。《意见》提出,各级卫生 |
国务院办公厅:将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
2017-07-26 01:37:30 来源: 新京报(北京)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25日公布。《意见》提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卫计部门负责人禁兼任公立医院领导
在建立健全医院治理体系方面,《意见》提出,要明确政府对公立医院的举办职能。积极探索公立医院管办分开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统筹履行政府办医职责。政府行使公立医院举办权、发展权、重大事项决策权、资产收益权等,审议公立医院章程、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实施、收支预算等。
在地方现有编制总量内,确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逐步实行备案制。按照中央组织部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公立医院领导人员。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定期组织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以及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量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
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10%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充分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从严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备,严禁举债建设和豪华装修,对超出规模标准的要逐步压缩床位。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10%。